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人工客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人工客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电话人工客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增补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3-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2个包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

(002)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一: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0天(含)以内)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注册且开展催收业务至少三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 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型 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 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同一家银行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 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注: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9.营业执照范围需符合承接银行信用卡类催收业务或者委托、代理催收性质服 务的标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 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10.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

11.无征信不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 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
13.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14.仅限总公司/总所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分所投标。“2023-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项目”入围厂商不得参加,其余库内供应商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则提前结束现有合同(采购合同内约定原合同同步终止);如未中标,则当前合同仍然有效(自然到期),项目引入后可服务全国;

15.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分公司均需提供),需提供产权 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 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 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 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
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年审截图;剑鱼认证服务
(002包件二:信用卡逾期账户委外催收(逾期91天(含)以上)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注册且开展催收业务至少三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 录(投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为大型 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 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单项合同或者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同一家银行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与同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 以及信用卡中心签署的合同仍按照1家计算)注: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 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 行、平安银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9.营业执照范围需符合承接银行信用卡类催收业务或者委托、代理催收性质服 务的标准,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

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 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10.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

11.无征信不良记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涉黑涉恶等 暴力催收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需提供相关承诺;
13.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 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 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14.仅限总公司/总所投标,不接受分公司/分所投标。“2023-2025年度信用卡委外催收供应商入库项目”入围厂商不得参加,其余库内供应 商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则提前结束现有合同(采购合同内约定原合同同步终止);如未中标,则当前合同仍然有效(自然到期),项目引入后可服务全国;

15.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催收外包服务商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分公司均需提供),须提供产权 证或租赁合同,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录音系统和摄像监控 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催收录音、录像等资料的最 短保存时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可供招标人随时查证调阅(提供加盖公章的 图像或票据等证明材料),按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
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已到年检期限的,需 提供近半年内的年检贴标的证书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年审截图;剑鱼认证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1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审核(邮件中必须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报 名包件一/包件二)

报名方式及文件获取方式等详细公告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律采标讯”中查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因此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文章中的任何观点负责,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只用于提供信息阅读,无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文章、内容、图片、音频、视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7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维护您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