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社保新规定2024年最新政策)
社保新规(社保新规定2024年最新政策)
新年开启,社保也面临着一系列的调整。新规涉及医保药品、医保缴费年限、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金等,事关我们每个人!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变化吧。
01
全国性新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9/content_6901584.htm
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外,还进一步将行政协议、工伤认定等五类情形列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126种新药进医保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
http://www.nhsa.gov.cn/art/2023/12/13/art_53_11674.html
此次调整共计126种新药进入医保,含105种独家药品和21种非独家药品,谈判药品数量为历年来最多,涉及抗肿瘤、罕见病、慢性病、抗病毒等,进一步为患者减轻用药负担。
三、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024年继续实施
1.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900129.htm?dzb=true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6/content_6887734.htm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02
地方性新规
一、天津:提高保险封顶线
1月11日,天津市医保局出台实施一系列医保惠民便民新政,其中包括:
1.职工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100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1000元,调整至10000元,提高的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5%。预计将有660万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获益。
2.居民医保门(急)诊封顶线提高至5000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门(急)诊报销封顶线提高1000元,调整至5000元,报销比例按照现行政策执行。预计将有520万参保居民获益。
3.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继续实施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政策。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调整至9.5%。预计将有25.5万户单位获益。
4.补缴居民医保费享受全年报销待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补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相关待遇,不设医保待遇等待期。
二、四川: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推进医保省级统筹
2023年11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推进医保省级统筹。
根据《意见》,从2024年起,四川省按照“规范统一,促进公平”的原则,医疗保障部门将逐步规范统一全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同一制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等待遇保障政策。
三、山东: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
2023年12月,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意见》对特殊群体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及支付等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
四、浙江:《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正式生效
2024年1月1日起,由浙江省人社厅发布的《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正式生效。
新修订的裁量基准涵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现行主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对处罚依据的法条中需要进行处罚裁量的97项违法行为,明确了违法行为情形、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裁量阶次和具体标准等内容。
五、甘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2024年1月1日起,甘肃省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开始实施。
调整后,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818元/月、二类区1764元/月、三类区1719元/月、四类区1665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月人均增加171元,平均增幅为11%。
来源:津云、51社保网等